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以宁玄检诉刑诉(2014)224号起诉书比控被告人曹某某犯盗窃罪,
于2014年5月2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朱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曹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3月10日11时许,
被告人曹某某窃得被害人闫某现金人民币4970元及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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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出错的字 玄,察,庭,窃,闫,物,示,曹,累,犯,重,曹,公,诉,玄,武,区,巷,在,闫,外,窃,闫,饰,品,由,并,抓,获,相,关,细,刑,价,格,证,闫,以,目,在,罚,以,罚,条,条,四,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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