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在刑事赔偿制度中的体现
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分工负责、
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是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之一。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相互
关系,我国宪法和刑事诉讼法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
、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由此可以说,我国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分工负...
中文文章 | 文章字数 | 测试时长 | 准确率 | 速度 | 退格数 | 出错数 | 成绩 |
---|---|---|---|---|---|---|---|
《书记员》 | 787字 | 1.0分钟 | 100% | 87 CPM | 7 次 | 0 | 优秀,成绩不错哦! |
励志名言: 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 ——孟轲 | |||||||
您觉的这篇文章怎么样,评个分吧,做其他人的指路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