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67168870的《。刑法主观题1》成绩 - 打字成绩 - 在线打字练习(dazi.91xj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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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成绩 2024/ 9/ 28 S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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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主观题1 465 7.1分钟 100% 64 CPM 9 0 良好,向更快挑战!
励志名言: 我忍住眼泪我尊重眼泪 孤独万岁失恋无罪。 ——林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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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甲虽然欺骗乙,但不是欺骗乙的钱财,因此对乙不构成诈骗罪。甲欺骗乙,主要是想利用乙的不知情, 利用乙实施贩卖毒品罪的故意,让乙充当了自己实施诈骗罪的工具去诈骗买家。甲是诈骗罪的间接正犯。 在客观违法阶层,甲乙构成诈骗罪的共同犯罪,甲是教唆犯,乙是客观违法阶层的“实行犯”, 乙主观上没有实施诈骗罪的故意,因此最终不构成诈骗罪。甲既构成诈骗罪的间接正犯, 又构成诈骗罪的教唆犯,就高不就低,最终认定为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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