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在中国,各级人民法院的书记员由本院院长任免,主要担任审判庭的记录工作,并办理有关审判的辅助性事项,
如开庭的准备工作,保管证据、整理卷宗、处理文书工作,司法统计工作,接待来访、处理来信工作,协助审判人员进行调查
以及对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等。检察院书记员也是人民检察院的辅助人员之一,由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免,其职责与法院
书记员相似。工作内容:协助检察员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和审判活动的监...
中文文章 | 文章字数 | 测试时长 | 准确率 | 速度 | 退格数 | 出错数 | 成绩 |
---|---|---|---|---|---|---|---|
《书记员实务一》 | 632字 | 20.0分钟 | 100% | 67 CPM | 14 次 | 0 | 良好,向更快挑战! |
励志名言: 直如朱丝绳,清如玉壶冰。 ——南朝·鲍照 | |||||||
您觉的这篇文章怎么样,评个分吧,做其他人的指路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