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王海征,男,一九七九年十月二十二日出生于辽宁省丹东市,汉族,初中文化,系丹东市酿造厂业务员,
住丹东市振兴区江沿街二十组六零一号。
一九九八年八月二十五日因伤害被刑事拘留,同年九月二十五日被依法逮捕,现押于丹东市看守所。
辩护人范文堂,系丹东泽宇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吴强,男,一九七八年十月二十一日出生于辽宁省丹东市,汉族,初中文化,无职业。
一九九八年八月二十五日因伤害被刑事拘留,同年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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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 1651字 | 5.0分钟 | 93% | 52 CPM | 15 次 | 20 | 不及格,错误太多! |
本次出错字有: 许,付,较,好,,,能,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情,节,于,征 | |||||||
小小提议:
正确率比较低,多观察一下出错的字加以修正,一般来讲都要达到95%以上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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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名言: 你可以嘲笑我年少轻狂,我会告诉你什么叫胜者为王。 ——郭敬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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