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8)粤1972民初6145号
原告:王景。
委托诉讼代理人:曹茂华,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小龙,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黄银欢(曾用名:王艮欢、王银欢)。
被告:王锦伟。
两被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建新,系其儿子。
被告:王建新。
被告:广东迎君律师事务所。住所地: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金龙路与港口路交汇...
中文文章 | 文章字数 | 测试时长 | 准确率 | 速度 | 退格数 | 出错数 | 成绩 |
---|---|---|---|---|---|---|---|
《(2018)粤1972民初6145号》 | 1534字 | 20.0分钟 | 97% | 90 CPM | 95 次 | 50 | 优秀,成绩不错哦! |
本次出错的字 (,),(,),(,),(,艮,),(,),,,(,),;,.,,,(,,,,,),;,,,;,(,),×,×,×,×,x,x,x,x,x,x,x,x,,,,,,,,,,,,,,,,,;,,,,,, | |||||||
小小建议:
可能对按键不够熟悉,或者对输入法不够熟练所导致,不要急慢慢来,先打对把准确率提高,然后逐渐的加快速度,最后才能打准打快。
|
|||||||
励志名言: 生命真是美丽,让我们珍爱每一个朝阳再起的明天。 ——三毛 | |||||||
您觉的这篇文章怎么样,评个分吧,做其他人的指路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