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法院经审理查明,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双方于2008年登记结婚,后于2009年生育一子陈某某。
原、被告婚后初期感情尚可,近年来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致夫妻关系不睦。原告于2011年9月19日向
原审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原审法院组织调解,原被告和好。此后,原被告未能和好如初,双方矛盾未
能妥善解决2013年12月27日,原告王某再次向原审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原审法院于2014年2
月17日判决...
中文文章 | 文章字数 | 测试时长 | 正确率 | 速度 | 退格数 | 出错数 | 成绩 |
---|---|---|---|---|---|---|---|
《判决书》 | 1218字 | 10.0分钟 | 96% | 79 CPM | 68 次 | 32 | 良好,向更快挑战! |
本次出错字有: 经,相,育,家,庭,离,婚,与,应,当,原,因,未,根,本,居,未,挽,留,审,有,对,于,抚,育,审,审,诉,买,卖,认,可 | |||||||
小小提议:
可能对按键不够熟悉,或者对输入法不够熟练所导致,不要急慢慢来,先打对把准确率提高,然后逐渐的加快速度,最后才能打准打快。
|
|||||||
励志名言: 一旦那个令你快乐的事情不复存在,你的快乐也随之消失,而喜悦不同,它是由内向外的绽放,从内心深处油然而生。 ——张德芬 | |||||||
您觉的这篇文章怎么样,评个分吧,做其他人的指路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