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检察院
起诉书
被告人王某某,男,1985年1月1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505021985*******,
汉族,高中文化,务工,住北海市海城区*村*号。因涉嫌故意伤害罪,
2018年11月7日被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21日经本院批准逮捕,
次日又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分局执行逮捕。
本案有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王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
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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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 | 872字 | 9.5分钟 | 97% | 87 CPM | 86 次 | 26 | 优秀,成绩不错哦! |
本次出错的字 务,工,住,同,于,依,法,讯,同,,,局,。,部,腰,至,段,轻,伤,背,、,。,。,如,实,述,。 | |||||||
小小建议:
可能对按键不够熟悉,或者对输入法不够熟练所导致,不要急慢慢来,先打对把准确率提高,然后逐渐的加快速度,最后才能打准打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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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名言: 得相能开国,生儿不象贤。 ——刘禹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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