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9年3月20日,被告人苏某某以经营需要资金等为由,
提供伪造的其名下坐落在本市建邺区江东南路220号3幢1803室房屋产权证作为抵押物,
骗取被害人蒋某某人民币20万元,至今未还。2010年2月,被告人苏某某在个人大量负债的情况下,
以经营资金周转为由,骗得被害人王某某约17万元,并以伪造的其名下坐落在本市建邺区
梦都大街128号中华广场2幢一单元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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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9》 | 2194字 | 5.0分钟 | 92% | 51 CPM | 8 次 | 23 | 不及格,错误太多! |
本次出错的字 市,邺,区,路,幢,室,为,由,市,邺,区,幢,室,未,再,公,诉,机,关,当,庭,宣,读 | |||||||
小小建议:
正确率比较低,多观察一下出错的字加以修正,一般来讲都要达到95%以上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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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名言: 拿起自己十岁时候的照片,不是感叹韶华易逝青春不再,而是长久地逼视那双清澈无邪的眼睛,它提醒你,正是你曾经拥有过那么强的光亮,那么大的空间,那么多的可能,而这一切并未全然消逝;它告诉你,你曾经那么纯净,那么轻松,今天让你苦恼不堪的一切本不属于你。 ——余秋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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