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人的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第六百一十二条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对该标的物不享有任何权利的义务
,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买方明知标的物有权利瑕疵,则出卖人无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第六百一十三条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三人
对买卖的标的物享有权利的,出卖人不承担前条规定的义务。
【买方有证据证明第三人对标的物有权利,则可以中止付款】第六百一十四条买受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对...
中文文章 | 文章字数 | 测试时长 | 正确率 | 速度 | 退格数 | 出错数 | 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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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案例打字训练营第37天》 | 1252字 | 1.0分钟 | 88% | 36 CPM | 4 次 | 5 | 不及格,错误太多! |
本次出错字有: 利,有,第,对,该 | |||||||
小小提议:
正确率比较低,多观察一下出错的字加以修正,一般来讲都要达到95%以上比较好。
总的来说速度上可能不是很快,多练习键位、或英文文章巩固一下,然后试着对应的输入法练习上,多增加词组等、一次性多字的输出,这样可以总体上提高部份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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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名言: 孤独,是忧愁的伴侣,也是精神活动的密友。 ——纪伯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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