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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诀100-116

2025-07-14 18:31  浏览数:204  来源:荏荏    

100.1抗、死、事证必开庭一审后(上诉/抗诉)引发的二审必须开庭审的情形:1.一审上诉案件对认定的事实、证据
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2.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含死缓);3.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法条索引《刑诉解
释》第393条100.2事实证据、纠程序发回重审的二审必须开庭的情形:最高院不予核准发回第二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改判;必须通过开庭查清事实、核实证据或者纠正原审程序违法的,应当开庭审理。法条索
引《刑诉解释》第418条101.二审结局有三种:维持、改判和发回二审的裁判结果:维持原判|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
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只改不发|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可改可发
|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证据不足。(限发1次)只发不改|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无限次)法条索引《刑事诉讼法》
第236条、第238条102.1上诉抗诉走二审不上不抗就上报法定刑以下量刑或死刑复核案件的上诉、上报路线:1.
一审后上诉、抗诉的,应当按二审程序审理。二审如果维持原判,再逐级报最高院核准。2.一审后没有提起上诉、抗诉的,
期满将逐级报请至最高院核准。[层层上报]法条索引《刑诉解释》第414条、第423条102.2层层上报,上报路上
不改判复核案件在上报途中的处理问题:1.上级法院同意原判的,应当逐级报请最高院核准;[层层上报]2.上级法院不
同意原判的,应当裁定发回重新审判或按照第二审程序提审。[考点提示]上报途中任何一个上级法院都有否决权,但不能直
接改判,或发回重审,或提审。[上报路上不改判]法条索引《刑诉解释》第414条、第423条103.1同意就核准,
否则就发回最高院核准法定刑以下量刑案件的结果:1.予以核准的,作出核准裁定书。2.不予核准的,应当撤销原判决、
裁定,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或者指定其他下级法院重新审判。法条索引《刑诉解释》第417条103.2没错核准、瑕疵
纠正见错发回、不死必要时可改最高院核准死刑的结果:1.没错核准:原判事实、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的。
2.瑕疵纠正:原判死刑并无不当,但具体认定某一事实或引用的法律条款等不完全准确、规范的,可以在纠正后核准死刑。
3.见错发回:①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事实证据问题);②复核期间出现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的(事实证
据问题);③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量刑问题);④原审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正确判决的(程序
问题)。4.不死必要时可改: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根据案件情况,必要时,也可以依法改判。法
条索引《刑诉解释》第429条104.新证、不当死,可以不重组不予核准死刑发回重审可不另组合议庭的特殊情形:最高
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除非下列情形:1.复核期间出现新的影响
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的;2.原判认定事实正确、证据充分,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法条索引《刑诉解释》第432条1
05.变轻容易、变重难死缓复核中对量刑错误的处理:变轻容易:高院复核死缓案件,认为量刑过重,应当改判。变重难:
高院复核死缓案件,认为量刑过轻,不能直接改判,确有必要改判的,只能在核准死缓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复
核死刑缓期执行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考点提示]此考点和二审的处理有细微差别,二审中如果被上、被抗还是可
以加刑的,但死缓复核程序中一律不能加重刑罚。法条索引《刑诉解释》第428条105.一、抗、事证、加重罚再审程序
应当开庭的情形:1.依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2.依照第二审程序需要对事实或者证据进行审理的。3.检察院按照审判监
督程序提出抗诉的。4.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加重刑罚的。5.有其他应当开庭审理情形的。法条索引《最高院
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具体规定》第5条107.1收钱、杀人、不干活法院执行的刑种:死刑立即执行、罚金、
没收财产、及无罪、免除刑罚。法条索引《刑事诉讼法》第260条,《刑诉解释》第499条、第522条107.2徒刑
监禁三月起监狱执行的刑种: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余刑超三月以上)。法条索引《刑事诉讼法》第26
4条107.3不足三、拘、夺政权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种:余刑不足三个月的有期徒刑和拘役、剥夺政治权利。法条索引《刑
事诉讼法》第264条、第270条107.4社区最闲陪你玩社区矫正机构执行的刑种: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暂予监外
执行。法条索引《刑事诉讼法》第269条108.医、赔、债、罚、没财产不足以支付的,按下列顺序执行:①人身损害赔
偿中的医疗费用;②退赔被害人的损失;③其他民事债务;④罚金;⑤没收财产。债权人对执行标的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其
主张优先受偿的,法院应当在前款第①项规定的医疗费用受偿后,予以支持。法条索引《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
规定》第13条109.其他、共犯、立功、孕下列情形之一,应当暂停执行死刑,并层报最高人民法院:1.罪犯可能有其
他犯罪的;2.共犯到案,可能影响罪犯量刑的;3.共犯暂停,可能影响罪犯量刑的;4.重大立功,可能需要改判的;5
.罪犯怀孕的;6.判决、裁定可能有影响定罪量刑的其他错误的。法条索引《刑诉解释》第500条110.1疾病、孕乳
、不自理监外执行的条件: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
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法条索引《刑事诉讼法》第265条110.2不符条件、违规定情形消失期未满监外执行
的收监条件:1.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2.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3.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法条索引《刑事诉
讼法》第268条111.重大立功不一般,影响重大有意见有权有势又有钱下列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开庭审理:1.因罪
犯有重大立功表现提请减刑的;2.提请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或减刑幅度不符合一般规定的;3.罪犯系职务犯罪罪犯
,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犯或者金融诈骗罪犯的;4.社会影响重大或者
社会关注度高的;5.公示期间收到不同意见的;6.检察院提出异议的;7.有必要开庭审理的其他案件。法条索引《刑事
诉讼法》第538条112.1小孩、犯罪456、1年以下、够起诉、悔过、可以附条件附条件不起诉的条件(同时满足)
:1.对于犯罪时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2.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3.根据
具体犯罪事实、情节,可能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4.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起诉条件;5.具有悔
罪表现;6.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法条索引《刑事诉讼法》第282条112.2市县、报告、守法、教育被
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
自己的活动情况;3.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迁居,应报经考察机关批准;4.按照考察机关的要求接受矫治和教育。法条索
引《高检规则》第475条112.3新罪、漏罪、违法、违规附条件不起诉考验后应当起诉的情形:1.在考验期内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撤销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提起公诉:①实施新的犯罪或者发现决定附条件不起诉以前还有其他
犯罪需要追诉的;②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者考察机关有关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2.在考验期内没有上
述情形,考验期满的,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法条索引《刑事诉讼法》第284条113.民间人财三年下七年过失
渎职外公诉案件可以和解的案件范围: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
期徒刑以下刑罚的;2.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法条索引《刑事诉讼法》第28
8条114.1贪贿只要在境外危恐境外及时审还要最高检核准潜逃境外案件缺席审判的条件:1.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潜逃境外。2.严重的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潜逃境外,需要及时审判,且经过最高检核准的
案件。法条索引《刑事诉讼法》第291条第1款114.2疾病中止超六月还要申请或同意因被告人严重疾病缺席审判的条
件:因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中止审理超过六个月,被告人仍无法出庭,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申者同意恢
复审理的,法院可以在被告人不出庭的情况下缺席审理。法条索引《刑事诉讼法》第296条114.3被告死亡若缺席,除
非因为他无罪若是审监他死亡,有罪也能缺席判因被告人死亡缺席审判的条件:1.被告人死亡的,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
但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法院经缺席审理确认无罪的,应当依法作出判决。2.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被
告人死亡的,法院可以缺席审理,依法作出判决。法条索引《刑事诉讼法》第297条115.1贪恐重大逃一年,死了直接
收赃钱没收违法所得程序的适用条件: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
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检察院可以向法院提
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法条索引《刑事诉讼法》第298条115.2人来了,没转公;人没了,公转没收或缺席没收违法
所得程序与普通程序的转化问题:1.在审理申请没收违法所得的案件过程中,在逃的嫌疑人、被告人到案的,法院应当裁定
终止审理。检察院向原受理申请的法院提起公诉的,可由同一审判组织审理。2.在审理普通公诉案件过程中,被告人脱逃或
者死亡:①符合没收条件,检察院可以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②符合缺席条件,检察院可以按缺席审判程序向法院
提起公诉。法条索引《刑诉解释》第625条、第626条116.暴力、无责、有危险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条件:实施暴力
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
以予以强制医疗。法条索引《刑事诉讼法》第30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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