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2
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1)犯罪嫌疑人是
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2)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
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3)其他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形。 【法条索引二】(《刑诉法》第174条
) 【7-1】无罪无责违意愿,否认不一或其他,罪刑建议不采纳。 认罪认罚案件中法院对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
不采纳的情形: 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
情形的除外: (1)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2)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 (3
)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 (4)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 (5)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
形。 【法条索引】(《刑诉法》第201条第1款) 【7-2】量刑建议显不当,应当告知其调整,仍然不当依法判。
认罪认罚案件中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的情形: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
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人民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者调整量刑建议后仍
然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法条索引】(《刑诉法》第2o1条、《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
见》第41条) [8】如实供、大利功、高检核认罪认罚案件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条件: 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
罪的事实,有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
不起诉决定,也可以对涉嫌数罪中的一项或者多项不起诉。 【法条索引】(《刑诉法》第182条) [【9】认罪之后若
反悔,一夜回到认罪前。 认罪认罚之后反悔的处理: 1.提起公诉前反悔的: 具结书失效,检察院应当在全面审查事实
证据基础上,提起公诉。 2.酌定不起诉后反悔: (1)确实没有犯罪事实,或符合刑诉法第16条情形的,应当撤销原
(酌定)不起诉决定, 依照重新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 (2)犯罪情节轻微,依刑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
可以维持原(酌定)不起诉决定; (3)排除认罪认罚因素后,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撤销原不起诉决定,依法提起公诉。
3.审判程序中反悔的: 法院应当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依法作出裁判。如果是简易、速裁程序则需要转换为普通程序。
【法条索引】(《认罪认罚指导意见》第51、52、53条)【1o】公检上下是“领导”;法院上下是“监督”。 公
、检、法机关上下级之间的关系: 1.公安机关作为行政机关,其上下级是上令下从的领导关系。 (可以请示、汇报、指
导、命令) 2.人民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其上下级是上令下从的领导关系。 3.人民法院作为审判机关,其上下级
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不能请示、汇报、指导、命令) 【1-1】证人吃住行;均由财政担。 证人的经济保障权:
证人因作证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均有权要求国家财政补助。 【法条索引】(《刑事诉讼法》第6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