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
“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等。
不过,第51条是防止公民滥用权利总规定,所以称为指导原则。
因此,我国公民在行使宪法赋予的各种自由和权利,应当严格遵守这项原则。
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广泛性
我国公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是非常广泛的,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享有权利的主体广泛。享受权利的主体是公民,而我国的公民有12亿之多,所以享受权利的主体是很广泛的。
但这里所说的主体广泛性,主要是指能够享受全部权利的主体,即人民来说的。
由于我国剥削阶级已经消灭,所以人民的范围更加扩大了。
例如在1981年以来的历次全国县级直接选举中,享有选举权利的选民占18周岁以上公民人数的99.97%。
可见,我国享有选举权利的主体的普遍性和广泛性。
第二,享有权利的范围广泛。我国宪法第二章规定公民基本权利的种类大约有20多种,
其中包括政治、经济、文化以及其他各种权利和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