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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关键词精华

2024-10-01 09:28  浏览数:133  来源:13321792375    

要约 要约邀请 缔约过失责任 可得利益损失 差价损失 违约责任 形式要件不具备 要式合同
主要义务一方已履行且对方接受 代表行为 表见代表 表见代理 无权代理 代理权外观
夫妻共同经营 履行债务请求权 违约责任请求权 回转条款 让与担保 高度盖然性
债权债务基于同一性 商事留置权 双方均为企业 基于营业范围内的商事经营产生
商家经营范围内或正常经营活动中,以支付合理价款,并占有商品的属于正常买受人
格式条款系单方拟制 以重复使用为目的 债权存续期间 不当处分行为 转包、主体工程分包无效
无权处分不影响合同效力 但无权代理、滥用代理权,所有权人拒绝追认的合同无效
不合理低价转让 不合理高价买入 无过错适用同期同类存款利率 有过错适用LPR计算
不得损害债权人利益 同一担保合同上签字 约定互相分担或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债权转让合同一经生效,受让人取得债权,通知到达债务人,债务人对受让人履行债务
一般担保 先诉抗辩权 破产无先诉抗辩权 担保期6个月 担保期满 不负担保责任
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转让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转让不得对抗所有第三人
与担保人约定债权不得转让的,可以对抗所有第三人
标的物的孳息归属 看标的物在谁手上 谁占有谁所有
擅自转租 先解约 再要房 提前清偿 提存 延迟支付价款 支付赔偿金 价金优先权
怠于执行 法定解除权 情势变更 任意解除权 赔偿直接利益损失 无解除权 赔偿损失
恢复原状 足以履行债务 诺成合同 合理期限内 先合同义务 缔约过失责任
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致使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损害债权人权益,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
债权人主张抵销,但债务人主张抗辩权的除外 强制履行
债权多次转让的,以债权转让通知最先到达债务人的为履行对象 履行不能
基于先履行抗辩权 不构成迟延履行债务 过错责任原则 免责事由 无过错责任原则 共同危险行为
共同加害行为 加害给付 合同违约责任 不真正连带责任 侵权责任赔偿,不包括可得利益损失
恶意违约 违约责任赔偿,包括可得利益损失、违约金、重做、更换、降价等
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损失,可以提精神损害赔偿
替代责任:雇员致人损害 被监护人致人损害
安全保障义务 过错推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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