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各级领导干部是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的人,
领导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
决定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方向、道路、进度,对法治建设既可以起到关键推动作用,也可能起到致命破坏作用。
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模范,要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要自觉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在本地区法治建设中的核心领导作用。
坚持政法委员会这一党领导政法工作的组织形式,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是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