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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案例打字训练营第91天

2024-06-29 20:06  浏览数:238  来源:真裁实料    

【乡村房屋租赁=城镇房屋租赁】第一条本解释所称城镇房屋,是指城市、镇规划区内的房屋。
乡、村庄规划区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可以参照本解释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当事人依照国家福利政策租赁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产生的纠纷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违建租赁合同无效】第二条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
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
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超过临时期租赁合同无效】第三条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
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
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无效租赁合同后果:支付使用费】第四条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
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当事人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人民法院依照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和本解释第七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
处理。
【租1、租2、租3:交、记、先】第五条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
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处理。
【野蛮装修,房东解除并索赔】第六条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
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照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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