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三四六
民主化是当今世界的一个基本发展趋势,民主政治体制代替极权政治体制正在成为一种世界性的潮流。
但是围绕这一潮流的争论从来就没有停止过,无论从应然层面还是从实然层面,不同论者从未达成一致。
自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各国的民主化实践也是喜忧参半。
对于我国而言,党和政府已经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远景目标。
因此从操作层面讲,我国的民主政治已经不存在是否应该进行的问题,
我们应考虑的问题是如何赋予“民主”以恰当的定位,以及如何开展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本文就依此思路展开分析。
任何一个关注我国民主进程的学者,几乎都会对我国民主政治建设有自己的思考,
大家也提出了各式各样的学说,影响较大的有如下几种。
党内民主说。此种观点主张通过发掘中国共产党组织原则和组织体制中契合现代民主观念的因素,
自党内启动国家民主政治进程,从党内民主逐渐过渡到人民民主。很自然的,这种观点为官方所认可,
在学术界也有相当多的支持者。但也有不少人对这种自党内民主推动人们民主的观点持怀疑或否定态度。
反对者主要认为,中国共产党的核心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在执行过程中导致的往往是集中而非民主。
而且“变革不可能从控制最严的地方开始。”
因此,党内民主很难行得通。宪政民主说。此一说依据的是对西方经典民主理论的继承和重构。
其认为民主政治是一个自下而上的过程,有赖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市民社会的形成。
民间力量的壮大会形成多元化的权力制衡结构,并最终反映在宪法中,形成宪政民主模式。
刘军宁在区分了初级宪政和高级宪政的基础上,认为中国已经具备实现初级宪政的条件。
虽然从长远来看,国家步入宪政民主是一种必然,但是宪政民主模式倡导的民主政治演变过程是基于对西方社会的考量
。对于中国而言,尚存疑问之处是,西方式的民主生成路径是否必要,西方式的民主生成过程是否一定会重演?
合作主义国家模式说。康晓光在《论合作主义国家》中认为暴力、财富、知识和劳动构成了人类社会的主要资源。
合理的国家权力架构即是这四种主要资源的分立和制衡。也就是合作主义国家。
合作主义国家的首要原则是权力、资本、知识、劳动都实行自治。
对于熟悉了西方民主理论的读者来说,康晓光的合作主义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
但合作主义国家模式说将权威主义国家看作是一种恒常的政体形式,
而国际和国内学术界更加倾向于将权威主义政治看作是一种阶段性的和过渡性的政体形式,它终归要走向民主政体。
而且就现实操作而言,知识、资本的自治并非易事,
对于理性的双方来说,资本与权力的结合要比二者的分立更符合双方的利益。
特别是中国有长期的官本位传统,资本和知识的自治更是近于空谈。
咨询型法治政体说。潘维认为:“政治改革的导向有两种选择,一是民主化,二是法治化。
二者总有先有后,世界上从未有哪个国家能够二者同时兼得。
民主与法治是可以兼容的,但民主化和法治化两个过程却从未共生,因为二者的操作方向不同,无法兼容。
以法治为导向、以吏治为核心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比较适合中国特点。
” 他将这种咨询型法治政体的特点概括为五个方面:1.强调“法律”作主,拒绝“人民”做主;
2.强调法的正义性,因而特别重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3.强调严格执法的重要性,刻意增加立法的难度;
4.强调限制政府的职能和规模,造就有限政府,保障社会经济生活的自由,从而鼓励民族的创造力;
5.强调追求符合中华传统的秩序和自由。
咨询型法治政体强调法治化之于民主化的优先性,但是民主化本身并不必然的与法治化相冲突,
对一方的强调不能得出对另一方的否定。而且,法治和民主是不同层面的问题,
民主政治并不排斥法治化,并不否定对民主建设的成果在法律上予以巩固。
国家制度建设说。王绍光、胡鞍钢等人认为,中国的政治转型应当着眼于强化和改善公共权威
并使之民主化而不是盲目地取消和限制公共权威,换句话说,
应当将现有国家机器民主化、制度化、程序化,大力加强国家制度的薄弱环节,
建立一个有很强的良治能力的政府。基本的国家制度建设应优于大规模的民主化。
这一模式有一个隐含的命题,即民主政治与政府的有效性是分不开的。
没有有效的政府,便没有真正的民主。民主化可以不需要任何特定的先决条件,但一个有效的政府却是民主化的前提条件。
可以看出,国家制度建设说并未拒斥民主,而是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前提下,
将民主政治与社会发展、社会公正等其它价值目标共同考虑。
增量民主说。俞可平提出增量民主的政治体制改革思路。根据他的总结,
增量民主概念包括如下要点:强调程序民主;把公民社会的存在视为民主政治的前提;
推崇法治;充分肯定政府在民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可以看出俞可平是在西方民主理论与我国政治现实间进行某种调和,
“增量民主”具备概念意义上的新鲜度而缺少实质性的新内容。增量民主体现的渐进思想是值得肯定的,
但是如何达致增量民主,学说本身并未言明。
综合各种理论就会发现,上述各种学说的思考基点都是国家而非个人,
这和西方学者的研究是有本质区别的。
学者们都希望以自己的理论构建为国家的稳定发展开出妙策良方。
无论是宪政主义还是保守主义者,民主作为一种普遍价值都是得到肯定的。
不同模式的区别在于,从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考虑,民主是否比稳定、发展、正义等其它价值目标更具优先性。
可以这样认为,上述不同学说其实是强调了民主政治建设的不同方面,
并无明显的优劣之分。不同学说只是在不同的层面游弋,很少有根本性的冲突。
这些有缺点的论说之所以是可取的,是因为任何一种学说、任何一种思想,若虑之周全必失之深刻,
若虑之深刻则必失之周全。这是人类认识的有限性决定的。
在某种意义上,前述的不同论说都在试图把握一个问题,即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需要着重考量的关键性变量是什么。
正是在此一问题上,不同学者做了不同的取舍,党内民主说取一党执政,宪政民主说取市民社会,
合作主义国家说取阶级构成,咨询型法治政体说取法制化,国家制度建设说和增量民主说则对关键变量作多元的认知。
本文亦倾向于多元主义的观点,即认为不存在单一的关键性变量,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是不同关键变量综合作用的结果。
一国的制度变革必然要根植于本国的特殊的国情。这些独特国情也就构成了制度变迁中的关键性变量。
对我国而言,国情的特殊性主要是如下几个方面:其一,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领土广阔的超大型国家;
其二,我国有着数千年连绵不断的专制主义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