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键人10448775的《刑法2007卷四第四题》成绩 - 打字成绩 - 在线打字练习(dazi.91xj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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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成绩: 2024/ 11/ 15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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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2007卷四第四题 713 1.0分钟 98% 64 CPM 9 1 良好,向更快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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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名言: 不惜牺牲自由以图苟安的人,既不配享受自由,也不配获得安全。 ——富兰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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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1。抢劫罪和绑架罪的区分 抢劫罪和绑架罪的客观行为都是劫持被害人,二者的核心区分在于主观目的不同。抢劫罪是带着 向A要钱的目的劫持A,绑架罪是带着向B要钱的目的而劫持A。绑架罪的本质特征,是以使用暴力等手段将他人作为人质, 进而迫使第三者满足行为人的不法要求。因此,绑架罪中的索取财物,只能是向被绑架人以外的第三者索要财物。抢劫罪,是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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