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以宁玄检诉刑诉(2014)22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曹某某犯盗窃罪,
于2014年5月2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朱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曹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3月10日11时许,被告人曹某某窃得被害人闫某现金人民币4970元
及衣服六件(...
中文文章 | 文章字数 | 测试时长 | 准确率 | 速度 | 退格数 | 出错数 | 成绩 |
---|---|---|---|---|---|---|---|
《书记员》 | 901字 | 13.1分钟 | 95% | 64 CPM | 95 次 | 41 | 良好,向更快挑战! |
本次出错的字 (,),员,现,金,(,),物,宣,、,、,《,》,持,巷,窃,、,(,),枚,另,、,、,、,、,、,、,、,、,、,、,、,、,证,、,、,、,。,,,起,份 | |||||||
小小建议:
可能对按键不够熟悉,或者对输入法不够熟练所导致,不要急慢慢来,先打对把准确率提高,然后逐渐的加快速度,最后才能打准打快。
|
|||||||
励志名言: 永远不要让别人对你说,你不能做一件事,哪怕是自己也不可以,假如你有梦想,你就有责任去捍卫它,别人不能做一件事,他就想告诉你你也不可以,你想得到一样东西,你要踏前一步,实现它。 ——加德纳 | |||||||
您觉的这篇文章怎么样,评个分吧,做其他人的指路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