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
要查清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案件的事实真相和行政机关对该案件适用的法律法规是否正确,
辩明是非曲直,作出正确的裁判。在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与原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律地位平等。
行政机关不能再以领导者、管理者自居。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有权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受理、审理并判决。
在此范围内,司法权高于行政权。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4条规定,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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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考试范文》 | 554字 | 15.0分钟 | 92% | 74 CPM | 11 次 | 43 | 不及格,错误太多! |
本次出错的字 案,件,时,清,辩,明,作,织,再,以,。,受,理,、,审,理,,,称,。,为,主,要,职,权,。,凡,是,被,证,事,务,;,未,财,产,权,;,财,产,权,:,、,。 | |||||||
小小建议:
正确率比较低,多观察一下出错的字加以修正,一般来讲都要达到95%以上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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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名言: 旁观自己的悲伤是解脱,主观自己的悲伤是更加悲伤。 ——司恩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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