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诉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蔡华(外号“华仔”),男,1983年9月23日出
生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汉族,初中文化,务工,户籍地全州县。曾因犯盗窃罪于2004年2月被全州县人民法院判处
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020年5月2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30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全州县看
守所。辩护人吴军华,广西桂强律师事务所律师。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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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华故意伤害罪刑事二审刑事判决书》 | 2775字 | 5.0分钟 | 100% | 106 CPM | 6 次 | 2 | 优秀,成绩不错哦! |
本次出错的字 暨,咸 | |||||||
励志名言: 要得到你想要的某样东西,最好的办法是让你自己配得上它。 ——查理芒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