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谓“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就是要求将审判作为整个刑事诉讼程序的中心环节和最后一道防线,
凸显审判的中心地位。
其有三项要求:
一是要求庭审实质化,即改变庭审形式化的倾向,使庭审真正成为查明事实、认定证据和适用法律的核心。
二是审判程序对审前程序进行制约,使侦查程序、审查起诉程序围绕审判程序展开和进行。
三是要求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由裁判者裁决,由裁决者负责,坚持正确裁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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