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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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 | 726字 | 5.0分钟 | 93% | 76 CPM | 6 次 | 29 | 不及格,错误太多! |
本次出错的字 船,舶,、,动,产,物,权,自,代,替,付,动,产,又,该,继,承,消,灭,物,权,的,节,不,动,物,或,者,物 | |||||||
小小建议:
正确率比较低,多观察一下出错的字加以修正,一般来讲都要达到95%以上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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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名言: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苏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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