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动产质权
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
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
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四百二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
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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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二编物权第四分编担保物第十八章质权第一节动产质权、第二节权利质权》 | 1970字 | 25.0分钟 | 100% | 47 CPM | 96 次 | 1 | 及格,继续努力! |
本次出错的字 质 | |||||||
小小建议:
可能对按键不够熟悉,或者对输入法不够熟练所导致,不要急慢慢来,先打对把准确率提高,然后逐渐的加快速度,最后才能打准打快。
总的来说速度上可能不是很快,多练习键位、或英文文章巩固一下,然后试着对应的输入法练习上,多增加词组等、一次性多字的输出,这样可以总体上提高部份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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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名言: 不会管理自己身体的人,就无资格管理他人;经营不好自己健康的人,又如何经营好他的事业。 ——希尔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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