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键人13264589的《民法典第二编物权第一分编通则第二章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第一、二、三节》成绩 - 打字成绩 - 在线打字练习(dazi.91xj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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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成绩: 2024/ 11/ 8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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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二编物权第一分编通则第二章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第一、二、三节 1755 25.0分钟 100% 45 CPM 52 0 及格,继续努力!
小小建议:
可能对按键不够熟悉,或者对输入法不够熟练所导致,不要急慢慢来,先打对把准确率提高,然后逐渐的加快速度,最后才能打准打快。 总的来说速度上可能不是很快,多练习键位、或英文文章巩固一下,然后试着对应的输入法练习上,多增加词组等、一次性多字的输出,这样可以总体上提高部份速度。
励志名言: 种种痛苦的经验证明,在认识真理的过程中,渊博的学识同公正和正义不是一回事。 ——别林斯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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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 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 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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