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
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第二百四十二条 法律规定专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取得所有权。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
中文文章 | 文章字数 | 测试时长 | 准确率 | 速度 | 退格数 | 出错数 | 成绩 |
---|---|---|---|---|---|---|---|
《民法典第二编物权第二分编所有权第四章一般规定、第五章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 2493字 | 5.0分钟 | 100% | 61 CPM | 18 次 | 0 | 良好,向更快挑战! |
励志名言: 君子不可不抱身心之忧,亦不可不耽风月之趣。 ——明·洪自诚 | |||||||
您觉的这篇文章怎么样,评个分吧,做其他人的指路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