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PP的《民法第二编第三分编第十四章居住权第十五章地役权第366-385条》成绩 - 打字成绩 - 在线打字练习(dazi.91xjr.com)

首页/ 打字成绩列表/ 成绩详情
本次成绩 2024/ 11/ 2 Sat
中文文章 文章字数 测试时长 正确率 速度 退格数 出错数 成绩
民法第二编第三分编第十四章居住权第十五章地役权第366-385条 1333 35.0分钟 100% 78 CPM 55 0 良好,向更快挑战!
小小提议:
可能对按键不够熟悉,或者对输入法不够熟练所导致,不要急慢慢来,先打对把准确率提高,然后逐渐的加快速度,最后才能打准打快。
励志名言: 唇亡则齿寒,户破则堂危。 ——毛泽东
您觉的这篇文章怎么样,评个分吧,做其他人的指路灯:
文章简介:
第十四章 居住权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
常规打字
+2积分

去打字就可以设置个性皮肤啦!(O ^ ~ ^ 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