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键人11902102的《刑事诉讼法第五编第四章第五章附则第298-308条》成绩 - 打字成绩 - 在线打字练习(dazi.91xj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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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成绩: 2024/ 12/ 1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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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五编第四章第五章附则第298-308条 1533 10.0分钟 89% 60 CPM 40 74 不及格,错误太多!
本次出错的字 贿,赂,财,产,的,前,规,移,送,种,类,由,人,民,法,院,受,理,没,收,违,法,所,得,的,当,也,可,以,委,托,法,院,应,当,开,庭,审,理,。,经,查,以,予,以,缴,的,财,产,的,措,施,近,亲,属,人,民,抗,诉,。,在,逃,嫌,疑,终,当,予,以,返,还,、,赔,偿,依
小小建议:
正确率比较低,多观察一下出错的字加以修正,一般来讲都要达到95%以上比较好。 可能对按键不够熟悉,或者对输入法不够熟练所导致,不要急慢慢来,先打对把准确率提高,然后逐渐的加快速度,最后才能打准打快。
励志名言: 思想——自由的精灵。 ——莎士比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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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第四章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 第二百九十八条 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 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 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公安机关认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写出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 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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