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刘某某,女,1989年8月5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1301241989,汉族,高中文化,户籍所在地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某某村某某街某某胡同某某号,现住石家庄市裕华区某某路某某小区某某号,打工
人员。因涉嫌诈骗罪,经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决定,于2019年6月25日被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刑
事拘留;因涉嫌诈骗罪,经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决定,于2019年7月1日被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取保...
中文文章 | 文章字数 | 测试时长 | 准确率 | 速度 | 退格数 | 出错数 | 成绩 |
---|---|---|---|---|---|---|---|
《诈骗罪》 | 967字 | 30.0分钟 | 100% | 99 CPM | 19 次 | 4 | 优秀,成绩不错哦! |
本次出错的字 相,苑,所,骗 | |||||||
励志名言: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鸠摩罗什 | |||||||
您觉的这篇文章怎么样,评个分吧,做其他人的指路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