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家在一个县城。念完初中以后,为了能让我接受更好的教育,父亲痛下决心将我送到市里面的一所学校读书。在
我人生当中,这算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离家。是父亲送我到的学校,那天替我把床铺好后,我们父女俩在学校的食堂,
一起吃了顿饭。饭后,父亲赶着坐车回家。
从县城到市里面,得坐将近两个小时的汽车。父亲走的时候,望着他离去的背影,我默默地留下了眼泪。我想,这是每
一个初次离家又恋家的孩子都有过的情感经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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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起染发剂遮住父亲鬓角的白发》 | 866字 | 20.0分钟 | 100% | 48 CPM | 39 次 | 0 | 及格,继续努力! |
小小建议:
可能对按键不够熟悉,或者对输入法不够熟练所导致,不要急慢慢来,先打对把准确率提高,然后逐渐的加快速度,最后才能打准打快。
总的来说速度上可能不是很快,多练习键位、或英文文章巩固一下,然后试着对应的输入法练习上,多增加词组等、一次性多字的输出,这样可以总体上提高部份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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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名言: 我的志愿不是当所有者,而是当管理者,中国目前缺少职业经理阶层,但现在的年轻人更想当老板,既当所有者又当管理者,我只想当后者。 ——王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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