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遗产管理人的选任】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
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
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 【遗产管理人的指定】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
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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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 1714字 | 2.0分钟 | 93% | 44 CPM | 10 次 | 7 | 不及格,错误太多! |
本次出错的字 【,选,任,】,;,;,; | |||||||
小小建议:
正确率比较低,多观察一下出错的字加以修正,一般来讲都要达到95%以上比较好。
总的来说速度上可能不是很快,多练习键位、或英文文章巩固一下,然后试着对应的输入法练习上,多增加词组等、一次性多字的输出,这样可以总体上提高部份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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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名言: 信念,你拿它没办法,但是没有它你什么也做不成。 ——撒姆尔·巴特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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