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对执行其工作任务的人员职权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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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 | 272字 | 1.0分钟 | 97% | 85 CPM | 6 次 | 3 | 优秀,成绩不错哦! |
本次出错的字 以,任,务 | |||||||
励志名言: 不管生命多么短暂,我们要笑着生,笑着享乐,笑着受苦,最后笑着死,这才不枉活一生。 ——周国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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