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为两效力。从无权代理角度言,食用油买卖合同效力待定;从欺诈角度言,食用油买卖合同可撤销。
在一行为两效力的情况下,应以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为逻辑思维起点来分析问题,
因为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未被撤销前是合法有效的。
如乙公司追认上述无权代理行为,则效力待定的食用油买卖合同变为自始有效,
因无权代理引发的效力瑕疵不复存在。
此时,丙公司可以基于欺诈请求法院撤销食用油买卖合同(因合同没有约定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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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行为》 | 692字 | 96.0分钟 | 100% | 29 CPM | 47 次 | 0 | 不及格,加强练习! |
小小提议:
可能对按键不够熟悉,或者对输入法不够熟练所导致,不要急慢慢来,先打对把准确率提高,然后逐渐的加快速度,最后才能打准打快。
总的来说速度上可能不是很快,多练习键位、或英文文章巩固一下,然后试着对应的输入法练习上,多增加词组等、一次性多字的输出,这样可以总体上提高部份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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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名言: 譬如为山,未成一篑,止,吾止也,譬如平地,虽覆一篑,进,吾往也。 ——孔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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