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
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
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承包人因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与他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依据民法典第
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认定无效...
中文文章 | 文章字数 | 测试时长 | 准确率 | 速度 | 退格数 | 出错数 | 成绩 |
---|---|---|---|---|---|---|---|
《司法解释(一)》 | 921字 | 20.0分钟 | 100% | 59 CPM | 19 次 | 1 | 及格,继续努力! |
本次出错的字 作 | |||||||
励志名言: 志坚者,功名之柱也,登山不以艰险而止,则必臻乎峻岭。 ——葛洪 | |||||||
您觉的这篇文章怎么样,评个分吧,做其他人的指路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