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执行争议的协调
67.两个或两个以上人民法院在执行相关案件中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逐级报请上级法院,直至报请
共同的上级法院协调处理。
执行争议经高级人民法院协商不成的,由有关的高级人民法院书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协调处理。
68.执行中发现两地法院或人民法院与仲裁机构就同一法律关系作出不同裁判内容的法律文书的,各有关法院应当立即停止
执行,报请共同的上级法院处理。
69.上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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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项》 | 278字 | 3.7分钟 | 85% | 23 CPM | 50 次 | 15 | 不及格,错误太多! |
本次出错的字 争,议,.,争,议,协,商,逐,级,上,级,级,处,经,由 | |||||||
小小建议:
正确率比较低,多观察一下出错的字加以修正,一般来讲都要达到95%以上比较好。
可能对按键不够熟悉,或者对输入法不够熟练所导致,不要急慢慢来,先打对把准确率提高,然后逐渐的加快速度,最后才能打准打快。
总的来说速度上可能不是很快,多练习键位、或英文文章巩固一下,然后试着对应的输入法练习上,多增加词组等、一次性多字的输出,这样可以总体上提高部份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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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名言: 企业的经营,不能只站在单纯的一个角度去看,而要从各个角度分析、观察才行。 ——藤田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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