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执行担保
54.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期间,保证人为被执行人提供保证,人民法院据此未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或解除保全
措施的,案件审结后如果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其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即使生效法律文书中未确定保证人承担责任,
人民法院有权裁定执行保证人在保证责任范围内的财产。
九、多个债权人对一个债务人申请执行和参与分配
55.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
中文文章 | 文章字数 | 测试时长 | 准确率 | 速度 | 退格数 | 出错数 | 成绩 |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九项》 | 485字 | 9.5分钟 | 100% | 50 CPM | 71 次 | 0 | 及格,继续努力! |
小小建议:
可能对按键不够熟悉,或者对输入法不够熟练所导致,不要急慢慢来,先打对把准确率提高,然后逐渐的加快速度,最后才能打准打快。
|
|||||||
励志名言: 你想赚这份钱,你就得吃这份苦,要做生活的强者,就不能在乎得失。 ——大张伟 | |||||||
您觉的这篇文章怎么样,评个分吧,做其他人的指路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