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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成绩: 2024/ 12/ 17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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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第四章非法人组织 398 1.0分钟 100% 69 CPM 10 0 良好,向更快挑战!
励志名言: 有人疼惜,才有资格骄矜,有人呵护你的痛楚,就更疼,没有人,你欠衿贵,但坚强争气。 ——李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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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第四章 非法人组织 第一百零二条 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 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第一百零三条 非法人组织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登记。设立非法人组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 规定。 第一百零四条 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法律另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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