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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成绩: 2024/ 12/ 26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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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编第五章第三节 565 5.0分钟 94% 57 CPM 19 19 不及格,错误太多!
本次出错的字 收,养,成,养,女,履,行,抚,待,益,养,女,养,女,到,登,记,解,除
小小建议:
正确率比较低,多观察一下出错的字加以修正,一般来讲都要达到95%以上比较好。
励志名言: 人之所教,我亦教之,强梁者不得其死,吾将以为教父。 ——老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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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 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 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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