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执行前的准备
22.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后十日内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通知中除应责令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外,还应通知其承担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的迟延履行利息
或者迟延履行金。
23.执行通知书的送达,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送达的规定。
24.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应当及时采取执行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执行措施,应当制作相应法律文书,...
中文文章 | 文章字数 | 测试时长 | 准确率 | 速度 | 退格数 | 出错数 | 成绩 |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项》 | 250字 | 1.0分钟 | 98% | 55 CPM | 10 次 | 1 | 及格,继续努力! |
本次出错的字 十 | |||||||
励志名言: 坚持就有结果,辛苦必有收获。 ——李笑来 | |||||||
您觉的这篇文章怎么样,评个分吧,做其他人的指路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