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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成绩: 2024/ 11/ 29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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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编第十八章第二节 729 7.6分钟 100% 58 CPM 24 1 及格,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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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名言: 得到一切,必须付出一切、征服一切。 ——科比·布莱恩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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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第二节 权利质权 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第四百四十一条 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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