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键人14748054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第四章》成绩 - 打字成绩 - 在线打字练习(dazi.91xjr.com)

首页/ 成绩/ 成绩详情
本次成绩: 2024/ 12/ 13 星期五
中文文章 文章字数 测试时长 准确率 速度 退格数 出错数 成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第四章 1492 24.0分钟 100% 60 CPM 58 5 良好,向更快挑战!
本次出错的字 遗,宜,归,所,负
小小建议:
可能对按键不够熟悉,或者对输入法不够熟练所导致,不要急慢慢来,先打对把准确率提高,然后逐渐的加快速度,最后才能打准打快。
励志名言: 有知识的人不实践,等于一只蜜蜂不酿蜜。 ——古波斯.萨迪
您觉的这篇文章怎么样,评个分吧,做其他人的指路灯
文章简介
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 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 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 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 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
常规打字
+2积分

去打字就可以设置个性皮肤啦!(O ^ ~ ^ 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