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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成绩: 2024/ 12/ 1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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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编第五章第三节 565 7.8分钟 100% 71 CPM 13 1 良好,向更快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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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名言: 钱不是我的目标。 ——德斯蒙德·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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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 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 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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