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
中文文章 | 文章字数 | 测试时长 | 准确率 | 速度 | 退格数 | 出错数 | 成绩 |
---|---|---|---|---|---|---|---|
《法条》 | 726字 | 13.6分钟 | 97% | 50 CPM | 77 次 | 24 | 及格,继续努力! |
本次出错的字 ,,登,记,。,请,求,原,物,又,由,力,记,解,利,利,害,依,法,受,利,无,权,毁,损 | |||||||
小小建议:
可能对按键不够熟悉,或者对输入法不够熟练所导致,不要急慢慢来,先打对把准确率提高,然后逐渐的加快速度,最后才能打准打快。
|
|||||||
励志名言: 荣誉不能寻找,任何追求荣誉的做法都是徒劳的。 ——歌德 | |||||||
您觉的这篇文章怎么样,评个分吧,做其他人的指路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