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不当得利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
义务。
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
中文文章 | 文章字数 | 测试时长 | 准确率 | 速度 | 退格数 | 出错数 | 成绩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第二十九章》 | 296字 | 3.5分钟 | 96% | 80 CPM | 19 次 | 11 | 良好,向更快挑战! |
本次出错的字 为,知,道,知,道,返,还,知,道,知,道 | |||||||
励志名言: 勤能补拙是良训,一分辛劳一分才。 ——华罗庚 | |||||||
您觉的这篇文章怎么样,评个分吧,做其他人的指路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