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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成绩: 2024/ 11/ 26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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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编第十七章第一节 2680 36.6分钟 98% 69 CPM 260 64 良好,向更快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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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名言: 善恶之习,朝夕渐染,易以移人。 ——曾国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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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第十七章 抵押权 第一节 一般抵押权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 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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