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审判组织
第四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诉讼案件,由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
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适用于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第一
审民事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
人民陪审员在参加审判活动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与审判员有同等权利义务。
第四十一条 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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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章》 | 913字 | 4.0分钟 | 100% | 51 CPM | 17 次 | 0 | 及格,继续努力! |
励志名言: 一个人最终的裁判是自己,在我的生活里,很多人都活在别人的眼睛里,总想去讨别人的欢心,没必要,每个人都无法扮演别人扮演很久的角色,还是要努力地去做自己。 ——白岩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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