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本质与现象
1.揭示客观事物的内在联系和外在表现相互关系的范畴是本质与现象。
2.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是构成事物的诸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
3.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是事物本质的外在表现。
4.本质决定现象,本质总是通过一定的现象表现自己的存在。
5.方法论意义:不能停留于现象而必须透过现象揭示本质。
十二、原因与结果
1.揭示事物的前后相继、彼此制约的关系范畴是原因与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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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原·辩证法(3)》 | 622字 | 12.6分钟 | 100% | 47 CPM | 109 次 | 3 | 及格,继续努力! |
本次出错的字 透,既,是 | |||||||
小小建议:
可能对按键不够熟悉,或者对输入法不够熟练所导致,不要急慢慢来,先打对把准确率提高,然后逐渐的加快速度,最后才能打准打快。
总的来说速度上可能不是很快,多练习键位、或英文文章巩固一下,然后试着对应的输入法练习上,多增加词组等、一次性多字的输出,这样可以总体上提高部份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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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名言: 我们的眼睛就是我们的监狱,我们的眼光所到之处就是我们监狱 的围墙。 ——尼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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