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其他规定
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
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三十一条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三十二条 处分依照本节规定享有的不动产物权,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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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第三节》 | 212字 | 10.0分钟 | 99% | 90 CPM | 26 次 | 3 | 优秀,成绩不错哦! |
本次出错字有: 物,效,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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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对按键不够熟悉,或者对输入法不够熟练所导致,不要急慢慢来,先打对把准确率提高,然后逐渐的加快速度,最后才能打准打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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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名言: 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是以兵强则灭,木强则折,强大处下,柔弱处上。 ——老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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