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键人14695847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第四节》成绩 - 打字成绩 - 在线打字练习(dazi.91xjr.com)

首页/ 成绩/ 成绩详情
本次成绩: 2024/ 11/ 24 星期日
中文文章 文章字数 测试时长 准确率 速度 退格数 出错数 成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第四节 228 3.2分钟 100% 70 CPM 25 1 良好,向更快挑战!
本次出错的字
小小建议:
可能对按键不够熟悉,或者对输入法不够熟练所导致,不要急慢慢来,先打对把准确率提高,然后逐渐的加快速度,最后才能打准打快。
励志名言: 不想沦为芸芸众生的人只需做一件事,便是对自己不再散漫;他应当听从良知的呼唤:“成为你自己!。 ——尼采
您觉的这篇文章怎么样,评个分吧,做其他人的指路灯
文章简介
第四节 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五十四条 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 第五十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从事家庭承包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五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 承担。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
首次打字
+10积分

去打字就可以设置个性皮肤啦!(O ^ ~ ^ 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