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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成绩: 2024/ 12/ 24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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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第三节 1169 16.5分钟 93% 64 CPM 56 77 不及格,错误太多!
本次出错的字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失,去,有,关,的,的,的,无,指,定,的,人,。,由,代,管,原,应,当,失,踪,:,(,一,),满,四,(,),有,关,利,申,请,的,视,意,事,件,意,事,件,未,力,声,明,收,养,以,未,经,由,收,养,编,取,得,当,致,使,其,财,产,的
小小建议:
正确率比较低,多观察一下出错的字加以修正,一般来讲都要达到95%以上比较好。 可能对按键不够熟悉,或者对输入法不够熟练所导致,不要急慢慢来,先打对把准确率提高,然后逐渐的加快速度,最后才能打准打快。
励志名言: 任何公司不管拥有多么优秀的产品,都不可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乔瑟夫·威尔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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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一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 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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